经吉林省旅游局、吉林省旅游协会批准,吉林省旅游协会景区分会第五届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将于8月13日在长春举行。大会将选举产生出新一届理事会领导机构和通过《吉林省旅游协会景区分会章程》、《行业自律公约》。
记者了解到,吉林省旅游协会景区分会是全省性的、行业性的、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。是吉林省旅游协会的分支机构,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。
记者获悉,景区分会的业务范围包括:宣传、贯彻国家和吉林省旅游业的发展方针和旅游景区行业的政策、法规;向主管部门和旅游协会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要求,并争取政策支持。保护会员的共同利益,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;组织会员制定并遵守行规行约,开展行业自律、诚信守约、规范市场行为,维护行业市场秩序;开展旅游景区行业的调查研究,收集国内外旅游景区行业信息;总结交流会员单位经营管理的成功经验,协助旅游景区业务主管部门搞好行业管理,提高服务质量;组织开展咨询、培训、研讨和考察工作;开展与国内外相关行业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;编辑会刊和信息资料,为会员单位提供信息服务;承办省旅游局和省旅游协会委托办理的事项。
景区分会会员将享有的权利:分会的选举权、被选权和表决权;参加分会举办的活动;获得分会服务的优先权;享受省旅游协会、分会以及其他旅游分会认同的优惠政策;对分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遇到重大困难时,有请求分会提供帮助(如涉及调解、诉讼等)的权利;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景区分会成立后,将加大A级景区创建力度,提升旅游经济效益,扩大景区知名度,建立联合促销机制,统筹做好旅游形象宣传。截止目前,全省A级旅游景区已增至156家,其中5A级景区3家,4A级景区增加到34家。景区分会成立后,到2015年,实现全省A级景区数量增至200家的阶段目标,其中 5A级旅游景区由3家增至10家,4A级旅游景区增至52家,3A级以下旅游景区增至90家以上。